关于两个情节点的解释

有两点情节,我没有特意写出来,但是在我的故事构思里,一直没有改变过,也都预留了伏笔。只不过写到了后期,我觉得这两点不写也罢,所以也就没写。这应该也就是第一人称文的弊端,不能更加全面的展开故事。

但是对于晚之而言,她也不可能事事都知晓的清清楚楚。尤其是第一点,她知道了,只会痛苦和伤心。

现在,晚之和沈亦霆很幸福,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曾经的种种就让它们随风而逝吧。

【一、究竟是谁杀死晚之的孩子】

纪晓琪在绑架晚之的那次,亲口承认是自己雇凶要杀死晚之。可是就在沈亦霆带晚之离开的时候,纪晓琪大喊了一段话。大致内容是:我找来杀你的那两个人连大字都不认识,只用了一千块就雇来了。(此处见第184章)这句话其实是纪晓琪为了侮辱晚之,说她卑微低贱,但是,她的话和蒋涵在狱中透露给晚之,说杀死她孩子的歹徒说的是英语的这一点,背道而驰。

那么,纵览全文,谁是有说英语习惯的那个人呢?答案是:从新西兰回来的叶清瑜。

这一点的佐证可从第191章看出,我在此处特意写了一个细节,就是叶清瑜在看全英文的《苔丝》,并说明她还保持着在国外生活的一些习惯。

看过全本小说的读者朋友们都知道,纪晓琪和叶清瑜私下有往来是被陈露影特意提出来过来的。期间,晚之也曾有过怀疑,她二人到底有什么勾当,但是并没有深究。

其真相就是纪晓琪和叶清瑜从很早以前就私下串通。

纪晓琪不知道晚之是叶清瑜的女儿,但是对于晚之和沈亦霆越发深刻的感情,绝对不能坐视不管。她很聪明,看出来沈亦霆想要利用晚之从沈良伦或者沈易康那里达到一些目的,所以沈亦霆也就不会丢弃晚之。纪晓琪怕两个人越陷越深,到时候沈亦霆无法抽身,所以她选择找人联手。

她把在国内知道的一切告诉给了远在新西兰的叶清瑜,用沈易康想让叶清瑜厌恶晚之。而叶清瑜早在几年前就知道自己的女儿没死,可是她什么也没做,就想这么神不知鬼不觉下去,却没想到晚之已经出现在沈家人的生活之中,她怕终有一天纸包不住火,于是便起了杀意。

晚之离开沈亦霆的那晚,纪晓琪偷听到沈亦霆命令杜礼立刻找到晚之,她便知道机会来了,就通知了叶清瑜。

所以,杀死晚之腹中孩子的真正凶手是叶清瑜。

【二、叶清瑜疯癫的真正起因】

关于这一点,其中有一部分的原因已经在上述第一点里阐明了,那就是纪晓琪和叶清瑜一直暗自有勾当。

在沈良伦“死而复生”出现在沈氏的时候,他说了那碗有毒的汤是冯商先他一步喝下的。(此处见196章)既然纪晓琪已经放火了,又干什么要下毒再毒死沈良伦呢?再说了,沈良伦和纪晓琪里应外合,下毒不是很多此一举吗?

答案是:下毒的那个人是叶清瑜。

叶清瑜是知道这百分之五的隐藏股份的,这一点沈亦霆在很早的时候和晚之讲过。(此处见第143章)并且,叶清瑜也知道沈良伦这隐藏的股份受益人肯定是她自己或者是沈易康。

所以,当纪晓琪跟踪多日后,发现了沈良伦的位置并将这个位置告诉给叶清瑜的时候,她就起了杀念。

只不过纪晓琪要的不是沈亦霆在沈氏失去权力,而是阻止沈亦霆和晚之在一起,所以就多了个心眼儿,做起了双面的背叛,也和沈良伦达成了某种协定。自然,沈良伦老奸巨猾,肯定是会欺骗纪晓琪,并承诺帮助她拆散沈亦霆和晚之的。

当火灾的消息传来,沈良伦的死讯也传来的时候,叶清瑜觉得很是惊讶,怎么好巧不巧人就给烧死了呢?

一开始,她觉得这也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下狠心要杀死沈良伦,其结局都是一样的。

可是沈良伦死无全尸的“事实”到底还是击溃了叶清瑜心底最后的一丝人性,她认为是沈良伦死也不会原谅她,连个尸首也不留给她。

渐渐的,一旦出现了第一次噩梦,还有第一次幻觉,就一发不可收了……

就在晚之和沈亦霆去沈家老宅的时候(此处见第190章),叶清瑜对晚之表现出来的那些关怀,就是她良心受到谴责的表现。

不过一切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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